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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学期免费教科书征订发放工作的

2016-03-05 [文号]: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各市、州、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春季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2016年春季学期免费教科书发放科目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政策的通知》(财教[2015]380号)精神, 2016年春季学期,免费教科书的采购科目包括:

    小学科目为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外语、科学、音乐、美术、书法。

初中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生物、物理、化学、历史(不含历史图册)、地理(含地理图册)、音乐、美术。

二、认真做好免费教科书征订工作

免费教科书的发放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严禁将免费教科书发放给教师和学前班学生。2016年春季学期免费教科书的征订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12月10日的农村学生学籍数(包括学生实际在校,但未按要求建立学籍,或学籍为非在校状态和未完成转接手续的)。请各地认真填报《2016年春季学期免费教科书征订表》(见附件1),并于12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征订数大于学籍数1%的县(市、区)教育局需正式写出说明报省教育厅,最后征订数以省教育厅核定为准。

三、认真组织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

1.认真验收。各校对新华书店配送的教科书要认真验收,检验版本、定价和数量与征订要求是否一致。查看货物外观是否整洁,是否有破损现象。如不符合要求,应要求新华书店重新调换,并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2.据实发放。如配送数量超过实际在校学生数量,多余教科书须及时退还新华书店,如配送数量少于实际在校学生数量,应及时向新华书店申请调剂。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多领免费教科书。

3.统计上报。各地要按“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原则,逐校、逐班、逐人核实,按实际领书学生数统计上报,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要严格上报程序,各学校要认真填写附件2一式两份,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一份报县(市、区)教育局汇总,一份留校备查。县(市、区)教育局认真核实无误后,集中汇总,填写附件3,送县(市、区)财政局及新华书店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原件)同时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新华书店。

四、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1.春季学期教科书版本应保持不变。按国家政策要求,为保证教学工作的连续性,每一学科教材版本一经选定,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中途更换其他版本的教材。对于2016年春季学期调整版本的教科书,不予支付采购经费。

2.做好督办检查工作。各市(州)教育局须组织对各县(市、区)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的抽查,要督促各县(市、区)做到免费教科书版本不调整,数量不多发。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指导学校做好免费教科书征订、发放工作。各市、县教育局须将免费教科书督办、检查工作情况书面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将视情况组织对市(州)、县(市、区)、校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的抽查。

联系电话:027-87328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