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体育局:
为了广泛开展我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推进体育特色项目学校的建设,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促进全省学校体育运动竞技水平的提高,迎接全国学生运动会的举行,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湖北省体育特色项目学校运动会。现将《竞赛规程》印发各地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本年度运动会设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和游泳共五项比赛。
二、竞赛名称
为了加强学校体育竞赛活动管理,本年度运动会各项比赛统一命名为:“2016年湖北省体育特色项目学校运动会”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或游泳比赛,其中足球比赛命名为“湖北省体育特色项目学校运动会足球比赛暨湖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另发)。
三、竞赛组织
本年度运动会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联合主办。其中田径比赛由十堰市教育局、体育局承办,十堰市第一中学协办;乒乓球比赛由天门市教育局、体育局承办,天门市实验高中协办;篮球、游泳比赛由荆州市教育体育局承办,荆州体育中心协办;足球比赛分别由黄石、襄阳、宜昌、荆门和潜江教育局、体育局承办。湖北省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协助主办单位,指导承办单位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三、时间安排
田径比赛拟安排在10月份进行;乒乓球比赛拟安排在5月份进行;篮球、游泳比赛拟安排在7月份进行;足球比赛拟安排在9-11月份进行,各项比赛具体时间、报到地点由承办单位报请主办单位同意后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积极开展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以运动会为契机,结合冬季体育锻炼,广泛开展学校田径、游泳、足球、篮球和乒乓球竞赛活动,促进学生掌握体育技能,丰富校园体育活动,吸引广大学生参与体育锻炼。凡以市(州)组队参加省级比赛的项目,各地必须在组织好当地该项目竞赛的基础上,选拔成绩突出,符合参赛条件的学校和学生参加省级比赛。
(二)切实加强赛风赛纪管理。各地和学校要按照《竞赛规程》要求积极报名参加比赛。要遵循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学校体育竞赛宗旨,自觉遵守《湖北省学校体育竞赛赛风赛纪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切实做好资格审查,自觉维护竞赛的公平公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竞赛环境。以地市(州)组队参赛的项目,报到时应出具本地举办比赛的相关文件及竞赛规程、秩序册、成绩册原件。
(三) 规范体育竞赛运行管理。各赛事承办单位要按照省厅和《竞赛规程》要求,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做好场地设施标准化配置;组织裁判人员培训,落实后勤接待保障;建立与参赛单位的信息沟通联络;加强省派技术代表(裁判长)的指导。严格竞赛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编制绩效报告并于赛后15天内报省。
(四)强化体育竞赛的安全保障。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体艺[2011]3号)要求,加强竞赛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参赛师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实施学生健康体检,保证交通、住宿和食品安全,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凡是没有出具参赛运动员的医院体检证明、购买人生意外伤害险的学校或代表队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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